話說我家老闆是個愛貓成癡的善心人士
他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去大湖公園一帶餵食野貓
他的經典台詞是"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可以付出未嘗不可呢?"
或是撿小貓回家的時候說 "小貓很可憐ㄟ 如果不理它就活不過明天了ㄝ "
事情發生在昨天八點多 老闆和未來老闆娘一如往常的餵貓去了
停好車後老闆娘搖下車窗叫貓時 發現後面有一台轎車很不尋常的跟在後頭
老闆及老闆娘也沒有想太多 還是在車上觀看附近是否有貓咪
不知為何那台車並不是要停車 而往前開到老闆的車旁
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搖下車窗 突然和老闆嗆聲了起來
男子: 怎樣 看三小 "(請台語發音)
老闆:餵貓阿
男子:怎樣 你說話很大聲嘛 (微微的台灣果語)
老闆:你說話比較大聲吧
講完老闆就不理會他們 下車準備餵貓的東西
只看到轎車從一旁往前開到老闆車前
那名男子就下車跑到老闆身邊
用槍頂著我老闆的身體 (絕對不誇張)
男子:怎樣 是不是想吃子彈 !!!!!!!
老闆:沒事啦 沒事啦 你快走
氣氛開始凝結了起來 一旁的老闆娘也嚇到了不知如何是好
心想不知怎麼解決的時候
另一個在車上的男子下車了
男子B:沒事 沒事啦 走啦 走啦
就把持槍男子拉上了車
這一段不到10分鐘的驚魂記就在男子B的安撫下結束了
但
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帶過了
大台北市身為台灣第一直轄市 治安怎麼會如此的敗壞
隨便走在路上就會莫名的被槍恐嚇
於是我老闆決定報警 (是個正確且明智的做法)
而且驚慌之下不忘了記下對方的車號 (這是一定要記的歐)
8點40分打電話給警局
9點40分警察才來到現場
而且誇張的是來了個身上滿是酒味的員警 (是怎樣啦)
等了一個小時不說 沒想到喝酒上工的警員竟然說 " 要到警局做筆錄歐 "
靠!!! (不好意思 有點生氣了)
要到警局做筆錄不早說 我們直接去就好了阿
在這邊等了一個小時 等到的卻是一個酒味薰身的傢伙
OK 好 不多說 要去警局就去吧
老闆在警局做了一個多小時的筆錄
最後竟然以 " 民眾要求警方暫不處理 " 帶過
我老闆傻眼了 警方還要他按下指紋ㄟ
充滿正義的老闆他並沒有 " 要求警方暫不處理 "
如果是這樣的話幹嘛報警處理阿
報警就是要警方抓到這個會危害社會大眾的壞人阿
不然繼續讓他拿著槍到處為非作歹嗎? (姑且不論是真搶還是假槍)
請問 這就是 " 警察吃案 " 嗎???
終於可以體會什麼是警察吃案了
說真的警察的辦案態度對我們而言真的太不舒服了
只說我們又沒有受傷也沒有財物損失
就把資料留一留而已 連後續發展都要我們自己打電話去問
我真的不相信警方後續會有什麼動作
當下車號都給警方了ㄝ 為什麼不能馬上著手處理這件事呢?
難道在路上隨便拿槍恐嚇行人是沒有錯的嗎? 是不能制止的嗎?
住在附近的人每天都要膽戰心驚的嗎?
打給1999 接電話的小姐只回說 只能要求警方要加強巡邏 (就沒了)
就這樣 郝市長的1999似乎沒啥用處 連個聲訴的管道都沒有
警方沒用 1999沒用
那請問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人身安全誰要來顧呢??
還好昨天是真的好險沒有什麼意外的發生 (感謝上帝保佑)
今天PO下這邊網誌 除了抱怨市區治安敗壞 警方辦案成效不彰 草草了事的態度 外
也提醒大湖公園附近的民眾特別小心附近的奇怪人士
千萬記住這台可疑車輛車號:1979-LW 黑色的 SUZUKI SOLIO
但也不是要一桿子打翻所有人 相信一定有用心辦案的好員警
還是要謝謝他們維持這個社區的治安
不過真的還是要繼續加油 讓這個社會更好 不要讓意外再度發生!!
竹向設計在這裡祝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唷 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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